新宁县律师 新宁县律师事务所 蒋律师离婚招数

HOTLINE

15873783733

咨询热线:
15873783733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春风路22号
15873783733
15873783733
案件事例

当前位置:主页 > 案件事例 >

经济权益发生纠纷

文章来源:未知;时间:2017-08-08 16:29

经济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经济权益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与案件审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当事人主要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原告,是指因自己的经济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经济权益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被告,是指被诉称侵害了原告合法经济权益或与原告发生经济权益争议而被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返回列表页】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春风路22号     座机:15873783733    手机:15873783733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8 新宁县律师蒋能财 版权湘ICP备13003605号-2 Power by DedeCms    技术支持:织梦模板    ICP备案编号: 湘ICP备13003605号-2